砀山县司法局:案前调解向前一步 行政争议就地化解-凯发客户端

发布日期:2026-09-30 17:03来源: 宿州市司法局编辑:司法局站点管理员阅读次数:字号:背景颜色:

为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砀山县司法局坚持“复议为民、调解优先”,在收到行政复议申请书后,主动启动案前调解程序,积极与相关行政机关联系沟通,推动申请人合理诉求依法及时解决,努力实现行政争议源头化解、实质化解。

快速审查,精准研判。收到复议申请后,第一时间登记审查,围绕申请人诉求、争议焦点、法律关系等进行分析研判。对事实清楚、争议不大、适宜调解的案件,及时征求申请人调解意愿,做到“应收尽收、应调尽调”。

主动对接,联动协调。主动联系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详细了解执法背景、事实证据、法律依据和程序情况,及时反馈申请人诉求,组织双方面对面沟通,找准争议症结,共同研究化解方案。

释法明理,督促纠错。坚持法理情理结合,讲清法律政策,引导申请人理性表达诉求。向行政机关讲明执法风险,对执法中存在瑕疵或不当之处的,依法提出意见建议,推动行政机关主动纠正、依法履职。

跟踪落实,闭环管理。对达成调解意见的,跟踪督促履行到位,对不适宜调解或调解不成的,依法及时转入行政复议审理程序,充分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

2026年,砀山县案前调解案件20余件。下一步,砀山县司法局将持续深化行政复议案前调解工作,不断解决申请人急难愁盼问题,促进行政机关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推动实现案结事了人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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