砀山县:复议为民解心结 化解争议促和谐-凯发客户端
近年来,砀山县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紧盯重点领域行政争议,抓实源头治理、前端化解,推动行政争议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化解在初始,为推进依法治县和法治政府建设筑牢坚实根基。
坚持调解优先,打造“全链条”化解体系。将调解作为化解行政争议的重要抓手,制发《砀山县行政复议调解和解工作办法(试行)》,构建“案前引导、案中调解、案后跟进”的全链条化解体系,转变“就案办案”传统思路,将调解和解作为优先选择并贯穿案件办理全过程。2024年以来,全县共受理行政复议案件634件,已结案615件,结案率97.01%;制发调解书2件,经调解和解后申请人主动撤回复议申请、终止结案188件,调解和解率达30.57%。
坚持便民为民,畅通“一站式”复议渠道。聚焦基层社会治理需求,创新探索行政复议与综治服务融合路径,选派经验丰富的行政复议业务骨干常驻综治中心,为群众就近解决行政争议提供“一站式”服务。主动与综治中心信访、人民调解、法律援助等部门建立联动机制,对适宜通过调解化解的行政争议,联合开展“复议 调解”前置处置,推动争议在进入复议程序前高效化解,降低群众维权成本。设立专门接待窗口,实现“矛盾受理、法律咨询、复议申请、调解化解”的全链条服务整合。进驻综治中心以来,案前调解30件,切实解决群众“找不对门、跑冤枉路”的痛点,行政复议首选率明显提升,有效压降行政诉讼发案量。
坚持部门联动,形成“三方联调”化解合力。建立健全多项工作机制,为行政争议化解提供制度保障。一是建立“三方联调”机制。针对已立案审理的案件,推行“诉讼审判人员+复议工作人员+承办单位负责人”联调机制,整合多方力量,形成化解合力,将矛盾纠纷解决在萌芽状态。二是建立与行政机关联席调解会议制度。加大府院联动力度,构建行政争议调解联动格局,就类案、疑难复杂案件进行常态化沟通交流,增强行政机关矛盾纠纷化解合力。三是对接县法院做好案件诉前引流工作。针对复议前置案件,由法院做好法律释明工作,转行政复议渠道处理;对于非复议前置案件,引导当事人先行申请行政复议,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公正高效便民为民的制度优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