砀山县司法局多措并举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凯发客户端
发布日期:2026-09-03 18:24来源: 宿州市司法局编辑:司法局站点管理员阅读次数:字号:背景颜色:
砀山县司法局以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为突破口,坚持“应出尽出、出庭出声、出声见效”的工作导向,充分发挥行政机关负责人关键少数的示范引领作用,推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持续提升依法行政水平和政府公信力。
强化制度约束,压实应诉责任。将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纳入法治政府建设考核“硬指标”,细化出庭应诉全流程管理。明确原则上或必须由行政机关主要负责人出庭应诉的案件范围,坚持“应出尽出”原则,确保“出庭是原则,不出庭是例外”。近年来,在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持续保持100%的前提下,行政机关主要负责人出庭应诉率逐年提升,“告官能见官、出庭又出声”已成常态。
建立提醒机制,压实主体责任。“点对点”实时提醒督办,庭前向行政机关发送《出庭应诉提示函》,压实各行政机关主体责任。建立出庭应诉请销假机制,行政机关主要负责人因特殊原因不能出庭的,须按规定履行请假报批手续。通过精准提醒与严格督办相结合,推动行政争议从“对抗”走向“对话”、行政机关负责人从“被动出庭”走向“主动发声”。
深化府院联动,凝聚工作合力。与人民法院建立常态化府院联动机制,不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共同会商行政执法、行政复议、行政审判中的疑点难点问题,切实提升行政机关负责人的应诉实战能力。建立“复议诉讼调解”联动机制,推动行政争议实质化解。积极推动行政机关负责人全程参与庭审并当庭发声,推行败诉风险预警告知机制,行政复议工作人员全过程追踪败诉风险案件,推动行政机关主动纠错、协调化解争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