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说法治》第五十八期:宣传解读民营经济促进法,护航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凯发客户端
第一板块:立法背景与核心定位
【主持人】嘉宾您好,欢迎做客本期节目。首先想请您简单介绍,国家专门出台民营经济促进法的核心背景是什么?这部法律有哪些亮点?
【嘉宾】主持人好,各位听众朋友大家好。向各位介绍出台民营经济促进法的核心背景:长期以来,民营经济在稳增长、促创新、扩就业、惠民生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但发展过程中一直面临市场准入壁垒、权益保障不足、执法不规范、融资难融资贵、政商沟通不畅等痛点堵点,相关规定分散在各类法律法规中,缺乏系统性、专门性的法治保障。2024年12月民营经济促进法草案提交国务院审议后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2025年4月30日正式表决通过,同年施行 。以立法形式确立民营经济与国有经济平等的法律地位,明确“平等对待、公平竞争、同等保护、共同发展”的核心原则,把长期以来国家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方针政策,转化为刚性的法律制度,从根本上稳定民营企业家发展预期、提振市场信心。
民营经济促进法内容亮点:作为我国第一部专门关于民营经济发展的基础性法律,其核心特色在于首次明确民营经济法律地位,并将“两个毫不动摇”写入法律,明确平等保护与发展促进,主要亮点有以下五个方面:一是第一次明确了民营经济法律地位,第一次将“两个毫不动摇”、促进“两个健康”写入法律,第一次在法律中明确规定“促进民营经济持续、健康、高质量发展,是国家长期坚持的重大方针政策”。通过进一步明确民营企业的法律地位,破除制约民营经济发展的体制障碍。二是强力破除市场准入壁垒,明确列出禁止或者限制进入的行业、领域、业务清单,清单之外所有领域均对各类市场主体平等开放。除此之外,不得在清单之外,额外增设变相审批、地域性标准等地方准入限制。三是全面构建多维度信用保障体系,建立健全失信惩戒与信用修复制度,通过信用信息整合、征信服务优化等举措,解决民营企业尤其是中小微企业信息不对称、信用评价不精确等问题,避免因民营企业的个别错误导致“一刀切”式的“信用破产”。四是充分依托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依托调解组织、行业协会积极进行调解,整合协调资源,灵活通过律师服务、人民调解、仲裁等方式,为民营企业提供经济、便捷、高效的“一站式”法律服务。五是切实保护民营经济合法权利,再次重申及明确保护民营经济组织及其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包括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和经营自主权。
第二板块:核心内容条款解读
【主持人】对于宿州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等民营经营主体,哪些条款是和大家息息相关,涉及企业利益的,请简单介绍下。
【嘉宾】我重点解读民营经济促进法六大核心惠企条款,全部贴合广大民营企业的日常经营:第一,市场准入全面平等。法律明确规定相关部门不得设置针对民营经济的准入门槛,电力、市政、公共服务、招投标等公共领域,民营市场主体可完全平等参与,严禁设置“玻璃门”“旋转门”,杜绝国企民企差别化对待。第二,财产权益刚性保护。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非法侵占、挪用、拖欠民营企业资金、资产;政府招商引资作出的政策承诺、签订的合同,不得随意违约、毁约,因公共利益调整的,必须依法给予公平合理补偿,彻底解决“新官不理旧账”问题。第三,规范涉企执法行为。明确涉企检查“无事不扰”,严禁多头检查、重复检查、随意查封扣押;推行轻微违法免罚、容错纠错监管机制,监管理念从“以罚代管”转变为“合规引导”,最大限度减少对企业正常经营的影响。第四,破解融资发展难题。法律要求金融机构不得对民营企业设置信贷歧视,加大对中小微民企、专精特新企业的信贷倾斜,优化贷款利率、简化审批流程,解决民营企业融资难、融资贵、融资慢的核心痛点。第五,完善信用修复机制。针对企业普遍关心的失信惩戒问题,法律设立合规纠错通道,企业纠正失信行为、消除不良影响后,可依法申请信用修复,撤销失信公示、恢复经营资质,杜绝“一次失信、终身受限”,给企业容错改错的空间。第六,支持创新转型升级。鼓励民营企业参与重大科技攻关、产学研合作,支持民营企业申报科研项目、共享公共科研资源,对民营科创企业给予资金、场地配套等政策支持,助力中小企业转型升级。
【主持人】民营经济促进法特别强调“亲清政商关系”,具体体现在哪些方面?企业遇到不公正待遇,有哪些合法维权渠道?
【嘉宾】这是本次立法的一大亮点。法律明确要求各级政府建立常态化政企沟通机制,公开权力清单、责任清单、惠企政策清单,做到政策透明、服务规范。同时严禁党政机关、公职人员利用职权干预企业经营、吃拿卡要、权力寻租,划清政商交往边界。
若是企业遇到不公正待遇,维权渠道非常清晰,我市正常民营经营主体可通过三条途径维权:一是向市司法局、市工商联投诉涉企执法不规范、政策不落实问题;二是通过政务服务平台线上申诉;三是通过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依法维权。我市已专门开通民营经济法治服务绿色通道,实现企业诉求接诉即办、限时办结。
第三板块:具体工作开展情况
【主持人】民营经济促进法实施后,我市在贯彻落实该部法律,推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方面,做了哪些工作?
【嘉宾】一是加强组织领导,细化落实举措。近年来,我市高度重视民营经济发展,在2026新春民营企业家座谈会上,市委主要负责同志讲话明确指出“让企业家坐c位、让投资者有益、让企业家无忧”,民营经济主体地位得到极大认可。同时,我市将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工作写入《宿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2026年工作要点》;制定《2026年宿州市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落实举措清单》,51条工作要点全面分解到具体责任单位,实现民营经济工作清单化、举措责任化,督查部门将各部门落实情况纳入督查计划。
二是聚焦公平竞争,破除市场壁垒。严格遵守公平竞争审查制度,落实《公平竞争审查条例》及实施办法要求,将公平竞争审查嵌入行政决策全过程,形成“谁起草、谁审查”的工作格局。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5年版)》,全面推行“非禁即入”,开展市场准入壁垒清理,对以地方性法规、规范性文件等形式设立和实行的违反市场准入制度要求的各类文件进行全面清理整治,经排查,共梳理出我市涉及市场准入文件6件,并对其中违反市场准入制度要求的条款进行修订。全市各级政府部门共审阅增量文件358件,提出建议32条,监测抽查政策措施1097件,督查整改问题10件,获得了全省公平竞争领域优秀等次,公平竞争审查与合法性审查联动机制得到省市场监管局肯定表扬。
三是深化融资服务,赋能实体发展。聚焦民营企业痛点,通过加大信贷投放、倾斜信贷资源、强化科技赋能等举措,全面提升民营企业服务质效,截至今年一季度末,全市民营企业贷款1038.05亿元,比年初增加70.03亿元,高于各项贷款平均增速1.25个百分点。持续优化全国融资信用服务平台(宿州区)功能,推动平台服务覆盖范围、创新产品、融资规模同步增长,截至目前,平台累计注册市场主体37.9万家,授信总额2210亿元,放款金额超2098亿元,其中信用贷款468亿元。在重点领域全面推行公共信用信息报告代替无违法无违规证明,多渠道提供信用报告查询和下载服务,截至目前,已累计下载无违法违规证明版信用报告20.47万份,有效降低了交易成本,提升了服务效能。
四是完善平台建设,强化要素保障。深入实施科技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不断完善科技创新政策体系,提升企业研发投入,高标准建设创新平台,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全市科技型中小企业超1100家,高新技术企业599家,民营占比超过95%,其中,我市首批认定6家“聚核企业”均为民营企业。全市已建成省级以上科技企业孵化器10家,众创空间23家,市级“通济”科技创新平台85家,为民营企业创新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
五是优化企业用工,切实为企减负。民营经济是吸纳就业的主渠道,依托“三公里”就业圈、市县人力资源市场,常态化开展“2 n”招聘。今年已组织线上线下招聘活动315场,服务民营企业3454家,达成就业意向4300余人。推行“企业点单、机构接单、政府买单”培训模式,开展订单式、定向式培训1017人次。延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政策,为民营企业减负约900万元。落实稳岗返还、一次性扩岗补助,采取“免审即享”方式,向中小微民营企业返还资金48万元,惠及企业50余家。
六是深耕政策宣讲,凝聚发展合力。民营经济促进法出台以来,我委多次组织专题宣讲,结合“民法典宣传月”“宪法宣传周”等重要节点,联合多部门开展“送法进企业”“法治助营商”系列活动,深入园区、商会、企业面对面宣讲。2026年6月邀请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安徽金融监管局组成政策宣讲团,在我市开展“政策进园区进企业,助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题宣讲活动,活动采取市县联动,实现了园区全覆盖、重点企业全覆盖,确保各项惠企政策惠及更多企业。多部门联合开展“春雨润苗”专项行动,聚焦企业关心问题深入交流,共同协商解决良策,构建“调诉、调裁、调仲全链条衔接机制”,受理并调解商事案件成功率达85%。
第四板块:企业高频疑问现场答疑
【主持人】我们收集了宿州企业家最关心的几个高频问题,请嘉宾现场解答。
问题1:个体工商户是否适用这部法律?能享受同等扶持政策吗?
【嘉宾】完全适用。法律明确民营经济主体包含民营企业、个体工商户、民营非营利组织,个体工商户和民营企业享有完全平等的市场地位、扶持政策、权益保障,创业扶持、场地支持、维权服务等政策全部同等覆盖。
【主持人】问题2:个体工商户升级为小微企业,是否能衔接享受原有创业补贴、场地扶持政策?
【嘉宾】完全可以无缝衔接。法律保障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同等享受民营小微企业全部扶持政策。我市明确个体户升规升级后,创业扶持政策延续享受,可同步申报技改、稳岗、信贷配套扶持,针对个体户转型推出专属政策辅导服务,一对一讲解申报流程。
【主持人】问题3:民营企业参与政府招投标,是否还存在隐形壁垒?新法如何保障公平?
【嘉宾】新法明令禁止招投标领域设置民营经济限制条件,不得设置注册资本、成立年限、所有制形式等不合理门槛。我市已全面清理招投标隐形条款,所有公共资源交易项目对民营企业全面开放、公平竞争,发现歧视性条款可直接投诉举报。
【主持人】问题4:民营投资项目立项备案后,相关部门拖延办理规划、能耗手续,企业如何投诉处置?
【嘉宾】法律明确要求各部门协同办理民营投资项目手续,不得无故拖延、增设前置条件。企业可保存备案回执、沟通记录,通过两条渠道反馈:一是直接向我委提交诉求,我们牵头协调自然资源、生态环境等部门限时办结;二是通过12345政务服务热线转办企业诉求,纳入营商环境督办台账,超期未办理单位予以通报考核。同时重大产业项目配备项目管家,全程协调跨部门手续办理。
【主持人】问题5:民营企业想参与公用事业、城市停车场、充电桩等公共领域投资,有哪些申报渠道,是否存在准入限制?
【嘉宾】按照市场准入平等条款,充电桩、城市停车场、环卫运维、污水处理、城乡物流等公共领域全面向民营企业开放,无所有制限制。
申报渠道分为两类:一是市级统一发布公共资源投资项目,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公开招标;二是民营企业可主动向我委提交投资方案,符合规划的纳入储备项目库,优先配套要素保障。我们定期发布公共领域投资清单,引导民营资本参与城市基础设施建设。
第五板块:下步工作规划
【主持人】结合民营经济促进法长期贯彻落实情况,下一步如何促进我市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
【嘉宾】一是强化宣传引导,确保政策见效。紧扣民营经济促进法及省、市相关工作要点,全面梳理涉企政策,采取“线上 线下”多种方式开展宣传,用通俗语言、典型案例解读市场准入、融资支持、信用修复等核心政策,避免出现“文件念一遍、企业听不懂”的情况,推动企业从“被动等待”转向“主动谋划”,确保惠企政策精准落地。
二是清除市场壁垒,优化市场环境。严格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常态化开展妨碍统一大市场建设和公平竞争政策措施清理,保障民营企业依法平等使用资源要素、公平参与市场竞争。遵守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确保“非禁即入”普遍落实。定期对市场准入隐性壁垒及违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案例进行排查,营造公平透明的市场环境。
三是创新金融服务,破解融资难题。积极组织政银企对接,搭建企业与银行之间的沟通桥梁,为民营企业提供多元化金融产品和服务。推广信用贷款等无抵押、少抵押信贷产品,扩大首贷和中长期贷资金规模,完善融资担保体系,切实缓解民营企业融资难问题。
四是规范涉企行为,优化营商环境。动态更新涉企收费清单,严格执行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定价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制度,规范涉企收费行为。全面落实“综合查一次”制度,梳理监管事项清单,做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提升执法效能。常态化开展招商引资政策清理“回头看”行动,强化招商引资政策透明性,杜绝违规招商引资政策的出现,打造一流营商环境。
下一步,我委将以更高标准、更实举措,推动我市民营经济持续健康高质量发展,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