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市司法局关于公开征集司法行政领域涉黑涉恶问题线索的公告-凯发客户端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决策部署,主动回应人民群众关切,发挥司法行政机关在社区矫正、安置帮教、法律服务监管等方面的职能作用,现面向全社会公开征集全市司法行政领域涉黑涉恶问题线索。
一、征集范围
1.社区矫正与安置帮教有关问题线索。社区矫正对象、刑满释放安置帮教对象拉帮结派,参与寻衅滋事、敲诈勒索、聚众斗殴、强迫交易等违法犯罪;涉黑涉恶的安置帮教对象再次参与涉黑涉恶及各类违法犯罪行为;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徇私舞弊,对涉黑涉恶社区矫正对象包庇纵容、弄虚作假,造成脱管漏管,为相关人员通风报信的问题线索。
2.公共法律服务有关问题线索。律师、公证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法律援助人员与黑恶势力勾连,违规代理、出具虚假公证、帮助隐匿证据或转移资产、通风报信;人民调解员在调解民间借贷、邻里纠纷、损害赔偿等常见矛盾纠纷时,存在隐藏的强迫交易、暴力讨债、操纵经营等涉黑涉恶苗头性线索;违规将刑事案件当作一般民事纠纷调处,违规撮合双方私下处置,规避司法机关依法办理案件等突出问题。法律服务市场被垄断排挤、强制服务、借执业之便协助暴力催收或网络软暴力催收等行为。
3.司法行政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线索。司法行政干部、工作人员涉嫌参与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活动或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关系网的线索。
4.其他与司法行政机关、法律服务机构及人员有关的涉黑涉恶问题线索。
二、举报方式
1.电话:0557-3622809(工作日9:00—12:00,14:30—18:00);
2.来信:宿州市埇桥区银河一路506号宿州市司法局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邮编234000);
3.举报邮箱:[email protected];
4.来访:携带材料到宿州市司法局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宿州市埇桥区银河一路506号);
也可通过全国扫黑办12337平台或属地公安、扫黑办渠道举报。
三、举报要求
1.尽量提供被举报人姓名、单位、时间地点、事实经过及录音、视频、合同、聊天记录等材料,据实反映。
2.不得捏造事实、诬告陷害;恶意虚假举报将依法追责。
3.鼓励实名举报并留凯发客户端的联系方式,便于核实反馈。
四、保密处理
1.本局对举报人信息及内容严格保密,严禁泄露;对打击报复举报人、证人的,依法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2.收到线索统一登记、研判,属于本局职责的核查或组织行业自查,不属于的及时移送相关部门。
3.线索经查证有效并按程序认定有功的,按本市扫黑除恶举报奖励规定办理;工作人员违规泄密、压案不查的,依规依纪依法处理。
特此公告。
宿州市司法局
2026年9月1日